《河南省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(2024年版)》印发,合计十五类,包括PFOS,PFOA,PFHxs,抗生素,微塑料这种人们比较熟悉的新污染物。
各省辖市、济源示范区生态环境局、发展和改革委、工业和信息化局、农业农村局、商务局、市场监督管理局,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相关主管部门,郑州海关各隶属海关:
为贯彻落实生态环境部等6部委印发的《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(2023年版)》(生态环境部令第28号),按照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《河南省新污染物治理工作方案》(豫政办〔2023〕5号)有关要求,结合我省实际,制定了《河南省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(2024年版)》,经省政府同意,现予印发,请认真组织实施。
对列入本清单的新污染物,要依照国家和我省有关法律法规采取禁止、限制、限排等环境风险管控措施。各级生态环境、发展改革、工业与信息化、农业农村、商务、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以及海关,要按照职责分工依法加强对新污染物的管控、治理。本清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,根据真实的情况实行动态调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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